依據110年5月26日109學年度臨時主管會報有關紙本公文傳遞決議事項辦理, 請各單位配合事項如下: (一)各單位在紙本公文進出時,應將該公文使用滅菌機或紫外線燈消毒後,裝入 消毒過的袋子,再交由公文傳遞人員遞送。 (二)為確保文件傳遞過程不受污染,公文傳遞人員取件時,務必要戴抛棄式手套 ,並使用酒精消毒。 (三)公文消毒點建議可設在單位收發人員(或大樓入口體溫量測人員)位置。
附件:1.公文說明、2.防疫宣傳海報